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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综述】关于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9/07/19 浏览量:3794 来源:乘车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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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2019年5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法》,并与之同步施行。

 

我国从1985年5月1日开始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附加费)。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进口车费为基数的15%,国产车费率为基数的10%。自1994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率统一为10%。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1日起将按《车辆购置税法》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共十九条,此次《公告》发布的有关具体政策共八项。因此,有必要对《公告》出台的背景,《车辆购置税法》与《公告》的对应关系,以及实施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公告》出台的背景情况


汽车市场销售持续下滑,促进汽车消费期待政策支撑


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后,自2018年以来市场销售持续下滑。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汽车销售2780.9万辆,同比下降2.8%。2019年1至5月累计汽车销售1026.6万辆,同比下降13%。其中乘用车销售839.9万辆,同比下降15.2%。

 

2018年以来,受国际贸易投资低迷、保护主义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面临诸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需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强。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等一系列涉及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以有效拉动经济平稳运行。

 

《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